| 葡萄酒新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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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中国食品产业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8-2 10:50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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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正式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,开始实行葡萄酒新标准(以下简称“新国标”)。与1994年中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负责组织制定的GB/T15037-1994《葡萄酒》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同,新国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。与旧国标相比,新国标中规定的葡萄酒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更加严谨。
对于业界普遍关注的年份葡萄酒、品种葡萄酒和产地葡萄酒,新国标给出了定义,且“术语和定义”属强制性条款。如年份葡萄酒的年份必须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,且葡萄酒中的葡萄汁含量必须超过80%,甜葡萄酒必须是含糖大于45克/升的葡萄酒等。另一方面,新国标中产品分类和检验原则更加科学。在葡萄酒产品分类上,旧国标只按色泽和二氧化碳含量分类,新国标则增加了按含糖量进行分类和感官分级评价的描述。此外,新国标中理化指标与国际接轨;卫生指标按强制性国家标准《发酵酒卫生标准》执行;有产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的着色剂、甜味剂、香精、增稠剂;总酸以实测值表示。同时,还增加了柠檬酸、铜、甲醇、防腐剂的限量指标以及净含量要求,对酒精度的要求也改为“上不封顶”。
业界普遍认为,新国标的运行将引导、推动葡萄酒企业健康发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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